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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MPA(公共管理硕士)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

2022-12-09 众凯MPA辅导 华东师范大学

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MPA(公共管理硕士)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
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印发<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等文件规定,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工作的要求部署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在确保安全性、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工作原则

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,坚持科学选拔、公平公正、全面衡量、客观评价、择优录取、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。

二、组织管理

1、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。

2、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组,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、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和研究生院对复试进行全面监督、监查。

3、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中心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,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。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,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。

三、复试说明 

1.复试分数线

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为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(总分≥178分,英语(二)≥45分,管理类综合能力≥90分)。

2.复试人数

按有关规定,2022年考生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,择优录取。

3.复试形式

我校2022年MPA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形式进行,具体操作说明另行通知。

四、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

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中心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。请考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。

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(https://yjszs-ss.ecnu.edu.cn),签订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并上传相关材料。上传的材料包括:

1、资格审查材料:

(1)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(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,复试时不得更改;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);

(2)学籍、学历认证报告: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⑤2021年10月现场(网上)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,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,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⑥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材料。

2、其他补充材料:

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、毕业论文(设计)摘要、科研成果、获奖证明、专家推荐信,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。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。上传材料的要求和截止时间请关注邮件通知。

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考生请上传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(因疫情原因无法上传证明、合同,请先行出具本人说明及承诺(格式不拘),随后再补充上传)。请考生依据要求上传。

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。

拟录取后请带原件核验并将相应材料以纸质版本提交。

五、复试内容 

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方面的考核:

(一)综合能力考核

满分为100分。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、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、灵活运用知识能力、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。

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1.8,即满分为180。

(二)外语能力考核

满分为100分。考察考生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、连贯性、表达的规范性。

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0.6,即满分为60。

(三)思想政治考核

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,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。

复试中将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考试,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。满分100分,此项得分值为成绩×0.6,即满分为60。

公共管理硕士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180分为复试合格,低于180分的为不合格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认为有必要时,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。

六、录取确定

复试总成绩 = 综合能力考核 + 外语能力考核 + 思想政治考核

(满分为300分)

考试总成绩 = 初试总成绩(满分300) × 0.7

+ 复试总成绩(满分300)×0.3

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序,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。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。拟录取MPA考生还需签订《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》(另文通知)。

七、调剂复试

本专业不接受调剂。

八、复试安排

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MPA(公共管理硕士)复试内容

九、招生体检和复查

公共管理硕士(MPA)新生拟录取后,按照我校要求需提交体检健康报告,具体请关注经管学部专业学位中心后续通知。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
入学后3个月内,我校将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,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(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)。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,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、复试提交不一致,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、违纪作弊等行为的,将取消入学资格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十、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

我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,强化社会监督,遵照国家有关规定,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复试考生名单、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联系方式:

MPA招生办,电话:021-32527423,电子邮箱:ecnumpa@126.com

复试录取工作监督、投诉联系方式:

电话:021-62233752 电子邮箱:lhou@yjsy.ecnu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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